一次动作与持续维持的耗气依据不同,备用容量应对应实际任务。
储备是否够用,还取决于可保证的起始压力、最低供气压力和故障后的气路。
仪表空气中断后,不是所有气动阀门都需要另加备用储气罐。有的执行机构可依靠弹簧到达规定的失气安全位置;有的则需要储备空气完成一次动作,或在限定时间内继续供气。应先确认关键设备必须完成什么任务,再核定需要的气量、可用压力和储罐配置。
还要区分故障发生在公共气源、供气主管还是储罐下游支路。如果备用空气无法通过故障后的气路送到目标阀门,增大罐体也不能保证动作。规定的安全位置、动作顺序、允许时间与失气条件应由工艺、仪控和相关安全设计责任方确定;储气罐选型不能代替这些确认。
有的任务是在供气中断后完成一次开或关动作,有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继续调节或维持位置。两者的耗气依据不同,不能统一用“备用若干分钟”代替。弹簧复位、双作用及保位回路也不能按相同储气需求处理,应采用实际执行机构与回路的任务资料。
当执行机构失气后的动作已满足项目要求,且没有额外需气任务时,可以沿用原设计,无需仅因“备用”名称另加储气罐。需要储气完成动作或维持任务时,则应列出参与设备、动作次数或持续时间、动作顺序及必须到达的状态;这些内容发生变化,候选容量也应随之复核。
失气可能发生在正常运行压力区间的任意时刻,容量依据应采用项目能够保证的最低起始储气条件,不能一律按刚充满时的最高压力。储气释放下限应覆盖执行机构在相应负载下的最低供气压力,以及阀件、管路和调压环节所需余量。
一次动作可按经确认的单次耗气和动作组合核定;持续维持或调节任务还要计入对应时段的用气、允许泄漏和辅助耗气,并统一气量参考状态。最低供气压力应来自实际执行机构负载与动作要求,不能只抄正常供气压力或罐的设计压力。厂商的特定储气图表,只适用于其列明的回路和执行机构条件。
罐内有足够空气,不代表失气时关键阀门一定用得上。应确认故障是在储罐上游还是下游,储罐与目标阀门之间能否保持连通,以及止回、隔离阀和其他用气支路在故障时的状态。若备用空气倒流到公共气网,或下游破损支路无法隔离,留给关键任务的储备就可能不足。
共用储备只有在约定故障情景下仍能保障目标设备的气量、压力和供气路径时才适用;否则应由系统责任方评估专用储气或完善隔离方案,而不是直接加大公共储罐。还须核对失气是否伴随控制电源或信号异常,以及阀门实际能否按要求动作。大型集中储气罐和执行机构附近的小型备用气罐,不能仅凭“备用”两字互相替代。
向储气罐生产厂家初步咨询时,可先说明是仪表空气总管备用,还是关键阀门专用储气;失气后需要完成一次动作,还是维持多长时间,以及现有压力、储罐位置和已知接口。动作耗气、最低供气压力或故障隔离方案尚未核定的,可以明确列为待确认项,不必先凭经验填写容积。
正式选型与报价前,应由相关项目责任方确认执行机构及失气任务、最低可保证起始压力、释放下限、耗气和泄漏依据、隔离范围,并形成相应设计输入;再核对罐体设计温压、材质、接口、安全附件和检验交付要求。技术交接应保留各项条件的确认状态。
若将正常高峰缓冲同时用于失气备用,还须证明故障发生时这份储备确实可用,不能重复计算;最终要核验关键设备动作和全过程最低压力,而不只是罐体承压能力。
经项目确认需要集中仪表空气备用储气罐时,南通源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可根据已明确的介质、设计温压、候选容积及现场接口要求,提出罐体初步规格,并反馈外形接口要求、制造及供货待确认项。应将候选容积所对应的失气任务、最低可保证起始压力和释放下限一并交接,使采购可以按同一任务和储备条件比较设备规格,不只比较名义容积。失气安全位置、备用气路及联锁控制的设计和验证,仍由相应项目责任方负责;罐体制造不能替代系统备用功能确认。